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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,商業經濟進到了1個以互聯網為核心的年代。在互聯網時代 有兩個大的顯著特點:商品大爆炸,和信息大爆炸。
商品史無前例飽和,消費者的各類需求都能獲得解決。例如洗衣機:快洗、烘干、殺菌、牛仔褲、羽絨服、羊毛、漂洗、浸泡洗、物聯網……你可以想到到的功能早已全有了, 想做差異化愈來愈難。
現在你在淘寶上搜索女裝 ,能夠找出116萬間商家,我們還能怎樣做差異化?你還能開創什么全新品類?
商品再細分下去,顧客就快要炸裂了。現在的顧客早已得了選擇恐懼癥。更嚴重的現象是,如今信息傳播嚴重超載,品牌傳播的成本愈來愈高,造成品牌想告知消費者差異化也更加困難難。
以往是品牌稀缺,消費者關注力充足(一做廣告,消費者就會留意到);當前則是關注力稀缺,品牌充足(無論如何開展廣告傳播,消費者很快就會忘記你)。假如你要讓消費者留意到你的差異化,如果你只比競爭者好上一點是不起作用的,消費者很難留意到。你必須比競爭者好上10倍,消費者才會覺察到你和競爭者是不同的。
但品牌商如今的品牌塑造方法,依靠的還是產品同質化時代的方法。每次做品牌營銷,都在竭盡全力地找尋商品的差異化賣點,結果找出的賣點跟競爭者往往只有5%的差異。換句話說尋找的差異化賣點,消費者壓根都不關注。
在當今時代,消費者升級 是追求精致大于品質,追求精神滿足大于物質功能,追求出眾大于從眾,追求想要大于需要。
今天消費者在買東西時,不會在乎你是不是這個領域領導者,不會在乎誰的名氣大,也不在乎你和競爭對手有多高差別。
消費者在乎的是選購的品牌能不能做到他們的個性表達、審美表達、自我表達、喜好表達。消費者在乎的是通過品牌可不可以讓他們有某種記憶猶新的、特色化的體驗。包括品牌的質感與調性、品牌使用后的感受、品牌背后的故事與文化,以及品牌能否凸顯消費者的形象和個性。
1997年, 有人跟喬布斯說:我覺得apple應該被消費者認為獨一無二,這很關鍵。假如 apple說,我們的手機和其他品牌一樣,只不過做得好些,那樣沒多少意思。
而喬布斯的回應則是:我不在乎獨一無二,我只想能把手機做的更好。假如要做到這點必須獨一無二,那apple就獨一無二。假如不用獨一無二也可以做到更好,那這樣的話也可以。
apple首席設計師Jony?Ive在iPhone?7發布時補了一句:“一個商品要做到獨一無二很容易,但做到比以前更好卻很難。”
apple的市值突破10000億美元,并不是因為蘋果與眾不同,而是因為蘋果創造了極致的用戶體驗。極致體驗帶來心靈共鳴,心靈共鳴帶來粉絲和社群。這就是大爆炸年代的品牌邏輯。
產品大爆炸、信息傳播大爆炸,而關注力卻愈來愈稀少,品牌要想打動消費者,前提要引發消費者的內心共鳴和確認。否則,你再如何開展廣告營銷,出現在消費者眼前一千遍,它依然不理你。如今塑造品牌, 要 讓消費者有的極致體驗。
在品牌稀缺時代,品牌意味著的是產品口碑。
在產品同質化時代,品牌意味著的是知名度和差異化。
在品牌大爆炸時代,品牌意味著的是消費者體驗。